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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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維修保養程序
1.
欲進行產品保養,必須填寫『產品保養表格』;否則,維特科技有限公司並不會考慮。
2.
所有產品保養必須於指定限期內進行。保養期限因產品不同而定,我們將於發票上列明。
3.
產品保養不包含以下情況:
a.
不當的應用;
b.
不當的操作程序;
c.
周邊配件導致的損壞;
d.
因惡劣環境導致的損壞。
4.
如貨品的損壞發生在出貨之後,維特科技有限公司保留權利拒絕保養。
5.
填寫『產品保養表格』時,顧客必須清晰地、完整地列舉有關的資料。內容包括產品描述、數量、保用號碼、產品的問題、發票號碼及發票日期。
6.
『產品保養表格』的資料與損壞產品並不相符,貨品保養將不會受理。
7.
『產品保養表格』需連同損壞貨品一併寄回。
8.
必需附上產品發票副本。
9.
產品退回和歸還的運費分別由顧客與維特科技有限公司負擔。一般而言,產品退回由顧客支付;產品歸還由我方支付。
10.
如歸還後的產品仍有問題,可於7天內再呈交『產品保養表格』要求更換。否則,我方將拒絕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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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維修保養程序
維修保養 - 回收
程序 1:
填寫本公司預設的『產品保養表格』,內容必需包括產品描述、數量、保用號碼、產品的問題、發票號碼及發票日期。
程序 2:
將表格電郵或傳真給我們。
程序 3:
大約7天的時間,顧客會授予正式的保養號碼,表示接納是次的保養申請。接著,顧客可把貨品及保養號碼一併寄回進行維修服務。
程序 4:
退回貨品前,切記保持其原貌並除去多餘的標籤。同時,必需具備『產品保養表格』的正本。
維修保養 - 歸還
程序 1:
當保養服務完畢,本公司將盡快安排送回貴公司。
程序 2:
假如歸還程序超過3個月,顧客可要求償還退款。退款金額必需由雙方共同協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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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修保養 申請表格
公司名稱:
電話號碼:
傳真號碼:
電郵:
聯絡人:
請填寫 『保養』表格,當中必需附有發票號碼和保用號碼
數量
產品描述
貨品編號
保用號碼
發票號碼
發票日期
產品問題
年份
月份
Jan.
Feb.
Mar
Apr.
May
Jun.
Jul.
Aug.
Sep.
Oct.
Nov.
Dec.
日子